书法的传统与创新到底是什么?独家见解,醍醐灌顶!
过去讲书法传统,似乎只有二王、颜柳,以及永字八法,最多再列一些书家、书作。其实传统是个开放的概念,它具有宽泛性和模糊性的特点。
从书法呈现的形式看,从甲骨、大小篆、隶、草、楷、行等等,并由此演变出的无数风格,应都属于传统范围;
从时间上看,从有文字雏形直到今天,这漫长的三千多年中,都在不停地进行着书艺创造。变,是个运动形态,变化、发展是传统的本质;
从书家看,从远古那些不知名的文字创造者直到今天的所有书家们,他们都是书法艺术传统的象征。不要只注意到古人,我们周围的书家及我们自己,都是传统的体现者;
从书法艺术的内蕴看,它所体现出来的意境、气韵、神采等等,这些只有通过主体才能被感知到的高而深的层次,也同样属于传统。
如果哪一个书家说他从不注重传统,而要进行一种全新的创造,那只能是痴人说梦。即使你摆脱了这些,那也是只有在你了解这些传统之后,才有可能进行新的尝试。
假如一个对中国书法传统一无所知的外国人,想写出新的书法作品,是绝对不可能的。生活在中国,传统氛围包围着你,影响着你,我们要承认它对你的影响,不能像有些人,在系统地对传统进行了研究后,又彻底的否定传统。
那叫数典忘祖。凡是致力于书法艺术的人,先在书海的传统中尽情邀游吧,唯有如此,才可能在博风击浪后,进入到新的、创造的胜境之中。
前面已谈过,一切“创新”,若不与传统联系,则是无源之水,事实证明是根本行不通的。所以,“创新”本身就是个十分模糊的概念。如果用言词表述,它大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书法的形质,即用笔、结体、章法上进行了突破;
二、在审美意象中给人以新的感受;
三、作品必须具备艺术生命力。
前两种似乎容易理解。第三条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就对目前来讲,是更应该强调的因素。现在有很多在用笔、用墨、章法上大胆突破的作品,名曰“创新”,并且也给人以新的感受,但它们是否有生命力,则就很难说了。
“创新”是很容易愚弄人的,在思路上一直想创新的人,未必不正确,但往往忽视了书法艺术的一个规律:任何书法“创新”,在实际的行程中,都是以对传统的复归而实现的,这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而是真理。
意大利“文艺复兴”,从古希腊、罗马艺术中寻到了源泉。清中晚期以至吴昌硕、于右任这些大书家,都是在对碑学的复兴中找到自己的艺术语言。
历代书家莫不如此:王羲之初学卫夫人,然后北游名山大川,尽观名碑,从而悟出新体;米芾三十岁前“集古字”,遍临名碑法帖后自成一家;王铎作书,一天临帖,一天创作,对古代书作的继承,不敢稍有所离;何绍基论郑板桥时说:“板桥字仿山谷,间以兰竹意致,尤为别趣。山谷草法源于怀素,素师得法于张长史,其妙处在不见起止之痕。”
所以,“创新”不是一种简单的丢弃后的“再创造”,那些仅仅学了些皮毛的“书家”,既不懂书法艺术本质,又不学习古代名碑法帖,任笔为体,聚墨成形,有胆无功,一任挥洒,着实痛快,然亦堕入魔道也。
“创新”是扬弃,是复归后的新生。两个字可以概括:一曰“临”,对传统要打进去;二曰“出”,然后再跳出来。这才是“创新”的实质与全过程。所以,历史上的伟大书家,无不是真正的“创新”者。
书法经历了几千年的变异、发展,留下了丰富的、具有极高价值的遗产,并且这些作品被历史所认可,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宝贵财富。
但被历史淘汰掉的书法则更多,如“鬼书”、“仙书”、“鸟书”、“虫书”、“龙爪书”、“蝌斗书”等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粗略的统计,有百种之多。
人们都希望自己的作品留传下来,但必须遵守其规律。所谓规律,绝不是框框,它是书法艺术应具备的最根本的东西,总结起来,有如下三点:
一、继承优秀传统,这是任何艺术延续、发展的基础。艺术之间是没有什么“代沟”,书法要从传统中脱胎。书法创造的意念,从来都是在对古代优秀作品继承中萌生的。而其中骨法用笔书写汉字结体以表达高雅或犷达的意味则是其中关键。所以那些如“鬼画符”似的“书法”,是画出来的花而俗的东西,是糟柏。
二、仅具备传统的功力是不够的,还必须新,必须求时代的新。王羲之的最大功劳在于他写出了包括老师在内都未曾写出过的新体,“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新”,这是艺术的规律。倘若在八十年代的今天,仍将以写像王羲之、怀素为荣,那么就是“书奴”。我们追求的新首先要是意境新,要表现出当代人的艺术追求、审美心理;其次是形式新,要有新的章法、结体和用笔;还要从工具上进行大胆探索,一部书法史证明,工具的改革,甚至会决定一个时代的书风。
三、艺术要新、更要美。需要符合中国书法的美学特质。历史上“新”的东西很多,如之前所说“鸟虫书”等,都因不具备中国书法所具有的美学特征,皆相继被淘汰。
所以,历史选择书法是以历史的、时代的、审美的三个角度来进行的,三者缺一,都不可能在历史上站得住脚。那些不重视传统者、以古为美而故步自封者、不了解书法美的特征者都应从这三方面努力,以创造出不负于时代的好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