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正 、草 、 隶 、 篆的合称
时间: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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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笔墨纸砚网
书法中正 、草 、 隶 、 篆的合称为“四体”。
中国书法习惯上分为正、草、隶、篆四体。正书不仅指楷书,还指魏碑。草书则包括章草,今草,狂草,行书。隶书的草化称为章草。楷书的草化称为今草(小草)。以唐代孙过庭的《书谱》为之代表。在今草的基础上将点画连绵书写,笔势相连而圆转,字形狂放多变,这样的字体称为狂草(大草)。以张旭、怀素等为代表。 介于草正之间的则是行书(后单独成为行书字体)。隶书产生于秦末汉初,开始主要用于抄写公文,以求简便,后来也用于书写碑刻与摩崖石刻。 篆书则是甲骨、钟鼎、石鼓及小篆的总称。
后来书法发展成篆、隶、草、楷、行五体。这样,对书法字体的合称既可以称“四体”,又可以称“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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