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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艺术的核心内容包括哪些领域,请介绍一下

时间:2022-12-12 浏览: 作者:笔墨纸砚网

中国古典艺术核心内容的领域应该包括中国古典绘画(壁画,雕塑,国画,书法,篆刻),中国古典音乐,中国古典文学(包括小说,戏剧,诗歌),中国古典舞蹈(宫廷与民间乐舞),中国古典园林与建筑,中国古典工艺美术(包括陶瓷,织绣印染,奇奇,玉器与金属工艺,家具及其他)。

Ps:儒家文化对中国古典艺术的影响:

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之主导成分,对中国古典艺术有重大的影响。以戏剧为例:中国儒家文化对戏曲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儒家文化所体现出的伦理精神及由其形成的”重实际,黜玄想”的”史官文化”,导致了古典戏曲与历史的紧紧”缠绕”,使历史故事和传说成为戏曲重要题材来源。儒家”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理想人格所张扬的循礼守制、贵贱不逾而又以睦相守的程式化生活赋予戏曲以程式之美。受儒家文化影响至深的失意文人对戏曲活动的参与,使戏曲在总体格局上不越出封建主义艺术范围,但又很大程度上与封建主体文化迥然异趣。其他的说明可参考:。

Ps:宗教(佛教)对中国古典艺术的影响

佛教还为中国古典艺术带来了新的意境,新的文体,新的命意遣词方法。数千卷由梵文翻译过来的经典本身就是伟大富丽的文学作品。马鸣的《佛所行赞》带来了长篇叙事诗的典范;《法华》、《维摩》、《百喻》诸经鼓舞了晋唐小说的创作;般若和禅宗思想影响了陶渊明、王维、白居易、苏轼的诗歌。变文、俗讲和禅师的语录体都和中国俗文学有着很深的关系。佛经中的动人故事常常成为艺术家们绘画的题材,曹不兴、顾恺之、张僧繇、展子虔、阎立本、吴道子等历代名画家皆以擅长佛画而传世。中国画学中由王维一派的文人画而发展到宋元以后盛行的写意画,则与禅宗思想有关。由此可见佛教对绘画艺术所起的作用。至于音乐方面,公元三世纪,中国已有梵呗的流行。唐代音乐又吸收了天竺乐、龟兹乐、安国乐等来自佛教国家的音乐,唐代音乐至今还有少部分保存在某些佛教寺庙中。更详细的参考:

Ps:平衡的思想

个人认为,您所指的平衡是中国古代所谓和谐的人本思想。中国古代儒家、道家等学派都有丰富的和谐思想。包括3类;即人与自然的平衡与和谐,人与人的平衡与和谐,古代人心与身的平衡与和谐。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强调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界索取,反对片面地利用自然与征服自然。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依归。道家的另一代表人物庄子也强调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庄子・齐物论》)儒家对天人合一观念进行了许多阐发。孔子主张以“仁”待人,也以“仁”待物,即所谓“推己及人”,“成物成己”。《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都是在强调天、地、人的和谐发展。孟子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他所追求的是通过“尽心知性知天”的途径,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的境界。他还提出“亲亲”、“仁民”、“爱物”等主张,也就是要扩展“爱”,由己及人,由人及物,把仁爱精神扩展到宇宙万物。宋代张载在《正蒙》中首先使用了“天人合一”四字,并提出了“民吾同胞,的吾与也”的命题,意即人类是我的同胞,天地万物是我的朋友,天与人、万物与人类本质上是一致的。中国古代哲人根据天人合一的观念,要求以和善、友爱的态度对待自然万物,善待鸟、兽、草、木,提出了丰富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思想。孔子提出“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主张只用鱼竿钓鱼,不用大挂网拦河捕鱼,并反对射猎夜宿之鸟。很显然,他反对人类的滥捕滥猎,破坏生态平衡的。史书上记载的“网开三面”、“里革断罟”等典故也体现了古人善待自然万物的生态伦理思想。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提倡宽和处世,协调人际关系,创造“人和”的人际环境,追求以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主题的大同社会。人所共知,儒家伦理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最大。孔子所提出的理想人格是善于以宽厚处世,协和人我,从而创造和谐的人际环境。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又说:“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其意是说,保持和谐而不结党营私,行为庄重而不与他人争执,善于团结别人而不搞小团体,才称得上君子。在这里,孔子区别了“和”与“同”两个概念,“和”是多样性的统一,“同”是一味地附和乃至结党营私。孔子还明确主张,君子应取前者而弃后者。可见,能够宽厚待人,与人和谐相处,是君子人格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孟子也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他还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还提出了仁、义、礼、恭、宽、信、敏、惠、智、勇、忠、恕、孝等一系列旨在实现“人和”,实现社会和谐的道德原则,提出了建设大同社会的远景理想。正如《礼记・礼运》所云:“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用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主张无为而治的道家最反对社会冲突,最希望实现社会的和谐。《老子》给人们描绘了一个人与人之间“无欲”、“无为”、“无争”,彼此和谐相处,宽大为怀,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社会。老子提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以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第77章)老子提出的“无欲”、“无为”、“无争”,“去甚,去奢,去泰”, “知止”、“知足”等主张,无非是要人们效法天道,“有余以奉天下”,实现相对均衡。古人所设计的大同社会理想,带有乌托邦的性质,但它作为一种崇高的目标和理想境界,始终引导着中华民族的志士仁人追求以人际和谐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目标。

在心与身的关系上,主张人之身心和谐,保持平和、恬淡的心态,正确处理理与欲的关系。儒家肯定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正当追求,肯定人的正当欲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但他又强调“欲而不贪”(《论语・尧日》),反对放纵欲念。他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已衰,戒之在得。”(《论语・季而》也就是说,人们在追求情欲上,在喜怒哀乐上,在追求物质利益上,要掌握中和的原则,要保持平衡谦和的心态。不能贪得无厌,不能把物质利益作为人生的全部追求,更不能见利忘义。这种把对生命价值的关怀与对道义价值的弘扬有机结合起来的人生观是值得肯定的。道家创始人老子也主张人之形体与精神的合一,他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老子》第10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老子》第56章)这是说,具有和谐的人格,就能“消除个我的固蔽,化除一切的封闭隔阂,超越于世俗偏狭的人伦关系局限,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看待一切人物”(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年,第283页)。

就答这些了,本人美史专业,建议如果你写论文的话,从这些材料中借鉴和延伸。

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一书中曾将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子学时代与经学时代。在他看来,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是所谓子学时代,这是个思想自由解放的时代。而到了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思想界便日渐形成了定于一尊的正统思想观念和依经立论的思想方法。冯友兰先生相信此后两千多年中,不仅儒家,其他如道家佛家等哲学流派,也同样是依经立论,依据现成的经典进行思维和判断。引申开来讲,直到现代的思想界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经学色彩。

这种对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划分,看起来似乎有点简单,但一般说来同人们对中国传统思想观念的认识是吻合的。可以说自汉代以来,文人们对圣人和经典的权威地位的无条件尊崇便成为传统。因此用经学时代来概括两千年的中国思想史应当说大致上是不错的。但与传统的经学联系密切的文学是否也可以这样概括呢?人们往往认为当然也可以。自儒家提出孔子删《诗》之说和把《诗》列入六经之伦,《诗经》便在文学史上占据了重要的、有时甚至是无上的位置。现代学者在研究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时,也总是把孔子谈论《诗经》时所说的兴、观、群、怨等观点和《尚书》等经典中的诗言志等说法作为中国诗学的早期经典,甚至如朱自清先生所说开山的纲领看待。按照这样的理解,中国的传统诗学当然也同其他学术一样属于经学传统。

如果用这种关于中国传统文学观念的认识来解释传统经学中关于文学的观念,显然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说这样的观念也是中国早期诗学的观念,还不是十分有说服力。事实上,在经学兴起并以伦理教化的观念解释《诗经》的汉代,诗歌的创作与接受活动并非都是以伦理教化为主。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中勾勒诗歌发展史时指出,汉代诗歌创作活动虽然也有匡谏之义,继轨周人的继承《诗经》传统的作品,但总的说来,从意图、趣味到形式却处在不断的变化中:从雅润到清丽,从婉转附物,怊怅切情到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再到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尽管每一代文人都在谈论《诗经》的伦理或政治教化意义,但一代代的诗歌创作却是华实异用,惟才所安,依作者的兴趣与才华而转移。关于诗歌创作追求的演变,钟嵘是这样说的: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邪?[注解:〖ZK(〗钟嵘:《诗品序》,《历代诗话》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页。]他所描绘的诗歌创作的历史发展过程,是从《风》即《诗经》的传统蜕变出来的过程。这种蜕变的动机与教化无关,只是为了指事造形,穷情写物,为了使诗歌有滋味而已。

从刘勰和钟嵘的说法来看,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的重要特点是从四言转变到五言、从雅润转变到清丽、从取效风骚转变到有滋味,而这个过程显然与以教化为中心的观念相去甚远。这种差别说明,在两汉时期人们的心目中,《诗经》与一般的诗歌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已成为儒家的经典,因而关于《诗经》的认识基本上属于经学而非一般意义上的诗学。而在实际的诗歌创作与欣赏活动中,人们对诗歌之类文学作品的看法却有一种不同于经学的观念。经学化的《诗经》同非经学的诗歌创作与欣赏实践已出现分立之势。孟子曾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对于这句话的意思,有的学者认为应当解释为:自从采诗制度废弛而诗歌亡佚,《春秋》之作就取代了诗歌的职能。〖ZW(〗《中国文学批评通史・先秦两汉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21页。]这意味着《诗经》与采诗制度废弛后的诗歌是不同的。采诗制度废弛后并不是不再有诗歌了,只是不再有对诗歌进行整理删定的工作,这些诗歌也就不再被用来进行社交应对和教化;《诗经》与《诗经》之后的亡佚诗歌变成了两种不同的文化现象,前者成为政治或伦理教化的附庸,后者则变成了个人的自发行为;由此而产生了诗歌观念的差异:以《诗经》为对象的诗歌理论或者称之为诗经之学,与传统的广义文学概念和政治、伦理功能相联系,成为一种经学化的文学理论;而《诗经》之后的诗歌创作观念所体现的却是作者自发的趣味需要与形式冲动。诗经之学与严格意义上的诗学之间出现了差异。

人们之所以把两汉文学理论整个归结到教化附庸的观点上去,显然是因为这种经学化的观点在经学昌盛的当时具有重要影响。而另一方面,尽管两汉时期的文学创作很繁盛,但诗歌创作意识与观念却带着强烈的自发倾向,作为创作观念体现的严格意义上的诗学传统还没有形成。也就是说,尽管已经有了许多优秀作品,有了许多关于诗歌创作与欣赏的看法,却还没有一种理论把它们像对待《诗经》那样使之成为文学的经典和理想。汉代以来文学创作的发展呼唤着文学观念的更新和理论的成熟。三国时期曹丕的《典论・论文》作为历史上较早的一篇关于文学问题的专论文章,就体现出这种时代的需要。曹丕在这篇专论中一方面盛赞当时文学创作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优秀作家辈出;另一方面又指出,这时的许多文人对文学的认识还为个人的偏长和偏见所囿。他认为这时应当有能够审己度人、公平客观地评价作家作品的理论著作和理论家君子对文学进行更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他提到了文学的内在根据(文以气为主),也强调了文学的意义和价值(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但重点内容还是对作家风格的评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不同文体的不同风格要求。这些研究实际上开了后来《文心雕龙》对不同文学风格和范式研究的先河。

曹丕之后,东晋陆机的《文赋》更具体地研究了文学创作的问题。陆机在《文赋》的序言中提出,他之所以写作《文赋》,是要总结如何写作的规律。但他也知道,写作的有些内在的奥妙是难以用语言说明的;他所能做的,实际上是示人以取则之径:述先士之盛藻,因论作文利害之所由。所以在《文赋》的第一段就讲伫中区以玄览,颐情志于典坟、游文章之林府,嘉丽藻之彬彬。前人讲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文章应当是有感而发;但在他看来,有感是不够的,还要取则,即要有学习的典范。《文赋》各节讲的都是如何写作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背后,是从优秀作品的范例和自己写作的体会中总结出来的范式:普辞条与文律,良余膺之所服。练世情之常尤,识前修之所淑。从《典论・论文》到《文赋》,关于文学的理论逐渐成熟,形成了以文学自身的艺术规律为准则的典范观念。

陆机之后的另一位文学批评家钟嵘在《诗品序》中说,他写作《诗品》是因为面对着文学活动的繁荣与无序而产生了想要为文学寻找规范的强烈愿望。钟嵘在批评诗歌时指出:诗之为技,较而可知,也就是肯定了诗歌批评应当是有规则、有标准的。他所标举的标准就是在《诗品序》中提到的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如果说陆机试图确立写作的典范,那么钟嵘所做的则是建立批评的规范。这些行为都已不是个别人的行为,而是一个时代的文学活动风尚。这个时代的文学写作与传播活动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形成文学自身的典范和标准。从《世说新语》中士人们相互之间对文学作品的批评褒贬到《文章流别》、《文选》等文学作品选集的出现,都是这种评价活动的表现。而在理论建设中最能体现这种时代精神的当然是刘勰的《文心雕龙》。

刘勰对文学提出的原则是宗经,听上去是个经学的口号,但实际上他对经典价值的解释可以说完全文学化了。他在解释宗经的具体内涵时提出了六义,即情深而不诡、风清而不杂、事信而不诞、义直而不回,体约而不芜、文丽而不淫,这些标准中所涉及的对文章内容的要求如情深、风清、事信、义直等等,都是一般化的概念,与作为儒家经典的具体伦理意义无关;更多的方面则是对于文章的艺术风格和表现形式的要求。

刘勰标举六义的真正动机在于匡正文学创作中文体解散之弊。在他看来,文学的问题不是遵循哪一家哲理的问题,而是缺乏文学自身的规则典范的问题。六义与任何一家哲学无关,其实是一套文章风格范式。他心目中的规范不仅仅是具体写作意义上的范式,而是本原意义上的规范,即道。刘勰在谈论道时并不关心与文无关的其他内容,他所要原的道是与文密不可分的概念。道将天地之文与人文统摄在一起,从而为文学规定了根本的性质。可以说《文心雕龙》的主要意义就在于将经学的道统转换成了文学的文统,建立了文学经典的观念。他的六义说就是为将经学的经典转换成文学经典而提出的标准。只是在刘勰这里,树立文学典范的意识不是针对具体作品的品评意识,而是确立一种普遍的、具有理论意义的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心雕龙》的确是在开创古典主义的理论观念。

古典主义是个外来语,在文艺思想史上人们最早是把古罗马时期的文艺思潮称为古典主义。古罗马的文艺思想就具体内容而言或许与中国古代文学思想没有多少可比性,但作为一种美学原则,古典主义却可以借用来很恰当地描述魏晋南北朝时代刘勰等人所代表的文学观念。一位学者把古罗马贺拉斯(Q.Horace)的古典主义文艺思想概括为三条原则:借鉴原则、合式原则和合理原则。[注解:缪朗山:《西方文艺理论史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26页。]其中合理原则可以认为是一般性的普适的理性原则,合式原则是针对艺术创作而言的具体要求,而借鉴原则是使得合理与合式的观念获得客观标准的典范性观念。总之,这三条原则将文学的理想理性化、规范化和现实化了。这就是古典主义的根本意义,不仅适用于古罗马的文学精神,也适用于后来的法国古典主义以及近代的其他古典主义艺术思潮,实际上同样适用于中国的古典主义艺术精神。

在批评家看来,古典主义往往意味着对典范、法则的过分推崇和对个性、创造性和天才的漠视,因而似乎是艺术观念平庸化乃至僵化的标志。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正是这种对典范、法则的推崇,为文学艺术经验的积淀和理性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后代的人们关于艺术理想的普遍性和优秀作品价值的永恒性信念就是古典主义观念的产物。曹丕和刘勰希望自己关于文学的研究使自己获得不朽的价值,也正是基于这种古典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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