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外篇的成立及其撰述方式
《史通》外篇给人最深的印象,在于体制上以札记为主,内容上多与内篇有所关联。《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史评类《〈史通〉提要》的意见,应该是较早且最具有代表性的:“内篇皆论史家体例,辨别是非。外篇则述史籍源流,及杂评古人得失,文或与内篇重出,又或抵牾。观开卷《六家》篇,首称‘自古帝王文籍,外篇言之备矣。’是先有外篇,乃撷其精华以成内篇,故删除有所未尽也。”
许多晚近的《史通》研究者或多或少接受了这个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和修正,并提出《史通》外篇是刘知幾读书札记的说法。如吕思勉先生《史通评》论外篇《杂说》三篇:“杂说三篇,议论皆已见他篇中。此盖其初时札记之稿,正论成后,仍未删除;或刘氏已删之,而后人缀拾存之也。”傅振伦先生《刘知幾年谱》亦继承了《提要》的意见:“知幾读书,深得札记之效。……《史通》外篇,本皆知幾之读书札记。札记既成,始撷其精华,以成内篇。内外诸篇多重复之文,是其征也。”然而诸家的讨论缺乏必要的举例与论证,且对《史通》体例有一定的误解。窃以为,刘知幾将《史通》区分内外篇,表面上继承了前代子书如《庄子》《淮南子》和《抱朴子》的做法,实际上,外篇有其独特的学术渊源,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内篇所无法容纳的内容,完全是一个自足的、独立于内篇的体系。本文将从《史通》外篇的撰述方式入手,以理论体系与学术渊源为视角,来探讨《史通》外篇成立的原因,并由此揭橥其表达机制的重要价值。
一、外篇《杂说》“重出”、“抵牾”之说释
重新探讨《史通》外篇成立的理由及其价值,首先不能回避的便是其“杂评古人得失”中有不少所谓与内篇“重出”或“抵牾”之处。总体而言,“重出”无非引事和论断两方面,“事”或者“理”有相同之处;“抵牾”则是矛盾之处,而前者远多于后者。
就“重出”的情况而言,引事的重复在《杂说》三篇中并不鲜见,比如:
《杂说上》:马卿为《自叙传》,具在其集中。子长因录斯篇,即为列传,班氏仍旧,曾无改夺。寻固于《马》、《扬传》末,皆云迁、雄之自叙如此。至于《相如》篇下,独无此言。盖止凭太史之书,未见文园之集,故使言无画一,其例不纯。
《汉书·东方朔传》委琐烦碎,不类诸篇。且不述其亡殁岁时及子孙继嗣,正与《司马相如》、《司马迁》、《扬雄传》相类。寻其传体,必曼倩之自叙也。但班氏脱略,故世莫之知。
《杂说》此两则,其一论《汉书》因袭《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与同样取材于自叙的《司马迁传》和《扬雄传》有所不同,班固未在篇末指出其为自叙;其二则指出《汉书·东方朔传》与司马相如等传类似,亦为自传,而班固未尝言明。《史》《汉》录司马相如等人自传之事,又见于内篇《序传》的相关内容:
降及司马相如,始以自叙为传。然其所叙者,但记自少及长,立身行事而已。逮于祖先所出,则蔑尔无闻。至马迁,又征三闾之故事,放文园之近作,模楷二家,勒成一家。于是扬雄遵其旧辙,班固酌其余波,自叙之篇,实烦于代。虽属辞有异,而兹体无易。
《杂说上》与《序传》确有“重出”之处:前者的重点在于《汉书》的司马相如和东方朔本传以其自叙为基础,班固却未能指出,并缺乏一般史书列传叙及传主去世与子孙后嗣生平的特点;而后者则在此基础上梳理自叙或自传的文体源流,总结“其首章上陈氏族,下列祖考”的特点,以此为标准来讨论《史记》《汉书》诸篇自叙。从这个角度看,《杂说》两则较为直观具体的杂论,在内篇《序传》的相应部分则梳理了自叙的源流和体制特点,“撷其精华以成内篇”或许正是由此而来的吧。
类似的例子亦见于《杂说》论“诸晋史”的部分:
夫学未该博,鉴非详正,凡所修撰,多聚异闻,其为踳驳,难以觉悟。案应劭《风俗通》载楚有叶君祠,即叶公诸梁庙也。而俗云孝明帝时有河东王乔为叶令,尝飞凫入朝。及干宝《搜神记》,乃隐应氏所通,而收流俗怪说。
马迁持论,称尧世无许由;应劭著录,云汉代无王乔,其言谠矣。至士安撰《高士传》,具说箕山之迹;令升作《搜神记》,深信叶县之灵。此并向声背实,舍真从伪,知而故为,罪之甚者。
此条述“王乔为叶令,尝飞凫入朝”事,亦见于《采撰》篇“至范晔增损东汉一代,自谓无愧良直,而王乔凫履,出于《风俗通》,左慈羊鸣,传于《抱朴子》。朱紫不别,秽莫大焉。”《书事》篇亦批评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至于《方术》篇及诸蛮夷传,乃录王乔、左慈、廪君、盘瓠,言唯迂诞,事多诡越。”多次提及此例,可见刘氏态度。今检《风俗通义·正失》篇,应劭述叶令王乔“飞凫入朝”等神异之事,并辨正流俗以为百姓为之立叶君祠之事,实乃为春秋楚国叶公所立。刘知幾批评干宝《搜神记》与范晔《后汉书·方术传》,依然延续“百姓乃为立庙,号叶君祠”之说,未能采纳应劭的辨正。《采撰》篇或许限于骈偶的体制,不宜将“王乔凫履”事加以详述,因为加之以叶君祠的部分,在内容和形式上皆打破与“左慈羊鸣”一事的平衡。但是不妨将《采撰》篇视作一个重新组织并撰写的过程,毕竟同时列举的其他例子有所不同,“王乔凫履”事本身的表述也相当精简。
《杂说中》亦有一则对唐修《晋书》批评,亦与内篇《书事》有着事例上的重复:“近者皇家撰《晋书》,著《刘伶》、《毕卓传》。其叙事也,直载其嗜酒沉湎,悖礼乱德,若斯而已。为传如此,复何所取者哉?”《书事》篇同样批评“自魏、晋已降,著述多门,《语林》、《笑林》,《世说》、《俗说》,皆喜载调谑小辩,嗤鄙异闻,虽为有识所讥,颇为无知所说。而斯风一扇,国史多同。至如王思狂躁,起驱蝇而践笔,毕卓沉湎,左持螯而右杯,刘邕榜吏以膳痂,龄石戏舅而伤赘,其事芜秽,其辞猥杂。”两者针对的是《晋书》等多采小说异闻的做法,录一代名士行止,而非关乎治道,但《书事》的举例仅采刘伶与毕卓其一,两人本传在《晋书》中同属一卷,此卷为阮籍、嵇康等正始名士和谢鲲等中朝名士的合传,两者皆采用有所重复,故与王思等不同类型性格的事例同列,可见其论述更加精心,这种过程不仅是撷取外篇精华,更是一种重新撰述的过程,内外篇的事例及其相关分析在文字上的重合度都是极为有限的。
另外,刘知幾批评沈约“好诬先代”,氏撰《晋书》称元帝为牛金之子,此说为魏收采入《魏书》,亦两见于《采撰》与《杂说中》;刘氏赞赏王劭《齐志》记当时鄙言,与其他北朝史家不同:“彦鸾、伯起,务存隐讳;重规、德棻,志在文饰”,亦见于《言语》篇,《杂说下》论诸史之第三条,亦从用典的角度立论,再次涉及,此不赘述。
通过比较内外篇的相关内容,可以发现内篇往往增加了相关的事例,有条理地梳理了相关的史学史序列,大大拓展了信息量而又以骈偶的形式精简了文字。若以此解释《四库全书总目》所提出的“文或与内篇重出”,“乃撷其精华以成内篇”,或许不为无当吧。
“重出”不仅体现在内外篇因体制不同而详略有别,亦可能是“同理异事”,如《杂说上》论诸汉史首条:
《汉书·孝成帝纪》赞曰:“成帝善修容仪,升车正立,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临朝渊默,尊严若神,可谓穆穆天子之容貌矣。”又《五行志》曰:成帝好微行,选期门郎及私奴客十余人,皆白衣袒帻,自称富平侯家。或乘小车,御者在茵上,或皆骑,出入远至旁县。故谷永谏曰:……观孟坚《纪》、《志》所言,前后自相矛盾矣。
《汉书·孝成帝纪》和《五行志》对成帝本人言行及评价的矛盾,或可从“互见法”的角度理解,在刘知幾看来,却有损于“实录”的根本原则,这种同书不同篇章对某一历史人物的评价出现矛盾的现象,刘氏在《浮词》篇中有详论:“或隔卷异篇,遽相矛盾;或连行接句,顿成乖角。是以《齐史》之论魏收,良直邪曲,三说各异;《周书》之评太祖,宽仁好杀,二理不同。”《汉书》之评论成帝,同样有庄严和轻薄的两说,《浮词》中以自注的方式详述“三说各异”和“二理不同”,避免原始文本直接引用破坏了骈文专题论文的平衡;《杂说上》的例子在与之相通,以札记的形式概述原文关键之处,使得读者对史书中这种“隔卷相异”的现象有更加直观的理解,与《浮词》篇合而观之,可以视作外篇对内篇的一种有力补充。
类似这种“同理异事”的现象,在《史通》内外篇中并不鲜见,虽然外篇《杂说》的诸条札记与内篇不相连属,但互相发明之意确实存在:《杂说上》论《史记》“兼书其事”的弊病,以《扁鹊仓公传》为例,既书其事迹,又记其言语,这与内篇《叙事》批评的“兼而毕书”有“重出”之处,《杂说上》的例证,是以札记的形式为《叙事》的自注又增一事例;《杂说中》论《魏书》“刘氏献女请和,太武以师婚不许”的记载,实与“江左皇族,水乡庶姓,……一诣桑干,皆成禁脔”的历史事实相悖,刘知幾意在解构北朝的自我华夏化,揭露北朝史臣在史书中加以粉饰之笔,如《曲笔》篇所言:“逮乎近古,无闻至公,国自称为我长,家相谓为彼短。而魏收以元氏出于边裔,见侮诸华,遂高自标举,比桑干于姬、汉之国;曲加排抑,同建邺于蛮貊之邦。”《杂说中》为其添一例证;《杂说下》论诸史之札记,涉及南北朝禅书之虚设,“梁武之居江陵,齐宣之在晋阳,或文出荆州,假称宣德之令;或书成并部,虚云孝靖之敕。凡此文诰,本不施行,必也载之起居,编之国史,岂所谓撮其机要,翦截浮辞者哉?”此则为《载文》篇所谓“自曹、马已降,其取之也则不然。若乃上出禅书,下陈让表,其间劝进殷勤,敦谕重沓,迹实同于莽、卓,言乃类于虞、夏。……徒有其文,竟无其事。此所谓虚设也。”提供了一个具体的例证,不仅《宣德皇后令》等文书的内容不符合政权交替的史实本身,并且撰述行为本身亦是伪托。
以上的分析并非解释《史通》外篇为何“重出”,而是在某种程度上“还原”《四库全书总目》以下诸家何以认为外篇“重出”。此外,纵观《杂说》三篇乃至整个外篇,与《史通》所谓“抵牾”之处,若不论细节上的疏忽,则大致有论《汉书》之二则:
观太史公之创表也,于帝王则叙其子孙,于公侯则纪其年月,列行萦纡以相属,编字戢孴而相排。虽燕、越万里,而径存之内犬牙可接;虽昭穆九代,而于方尺之中雁行有叙。使读者阅文便睹,举目可详,此其所以为快也。
其后论及《汉书·古今人表》,故以《史记》诸表发端,然内篇《表历》批评《史记》诸表“天子有本纪,诸侯有世家,公卿以下有列传,至于祖孙昭穆,年月职官,各在其篇,句有其说,用相考核,居然可知。而重列以表,成其烦费,岂非谬乎?且表次在篇第,编诸卷轴,得之不为易,失之不为损。用使读者莫不先看本纪,越至世家,表在其间,缄而不视,语其无用,可胜道哉!”则是从表与本纪、世家、列传诸体记事有重复,编次于本纪与世家之间,读者往往视而不见。但《杂说上》所指出表在较短的篇幅内以极简的方式罗列数代、诸国之事,使读者便于观览,亦是纪传本身无可取代的优长之处,《表历》篇仅仅在与《汉书》《东观汉记》的对比中稍有提及,肯定了《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的作用:“必曲为铨择,强加引进,则列国年表或可存焉,何也?当春秋、战国之时,天下无主,群雄错峙,各自年世。若申之于表以统其时,则诸国分年,一时尽见。如两汉御历,四海成家,公卿既为臣子,王侯才比郡县,何用年数以别于天子者哉!”从刘氏的行文来看,《表历》篇尽管承认了《史记》春秋战国二表的作用,但“或可存焉”与“一时尽见”的措辞与《杂说上》的赞扬之语,在感情色彩上差别较大,故而将其视为与内篇有所抵牾之例。此外,《杂说上》对晋人张辅论班马优劣亦有引述,与内篇《烦省》持论有所不同:
《烦省》:又张世伟著《班马优劣论》,云:“迁叙三千年事,五十万言,固叙二百四十年事,八十万言。是班不如马也。”然则自古论史之烦省者,咸以《左氏》为得,史公为次,孟坚为甚。自魏、晋已还,年祚转促,而为其国史亦不减班《书》。此则后来逾烦,其失弥甚者矣。
《杂说上》:或问:张辅著《班马优劣论》云:……斯言为是乎?答曰:不然也。案《太史公书》上起黄帝,下尽宗周,年代虽存,事迹殊略。至于战国已下,始有可观。然迁虽叙三千年事,其间详备者,唯汉兴七十余载而已。其省也则如彼,其烦也则如此,求诸折中,未见其宜。班氏《汉书》全取《史记》,仍去其《日者》、《仓公》等传,以为其事烦芜,不足编次故也。若使马迁易地而处,撰成《汉书》,将恐多言费辞,有逾班氏,安得以此而定其优劣邪?
《烦省》篇开头所引“远略近详”,即《荀子·非相》篇所谓“传者久则论略,近则论详”之说,由此可知张辅以《史记》《汉书》详略论其优劣,有其偏颇之处;而在《烦省》篇中,刘知幾并未详细辨正此说,继而论史料如何增多而造成“近史芜累”。《杂说上》乃详细论述《史记》所谓“三千年事”,春秋以上简略,战国以后有可观之处,而汉兴七十年才堪称详备,从这个角度来看,司马迁和班固面对各自的“近代史”之时,皆不可能以“远略”目之,详尽记述是必然选择,《烦省》未及说明,似认同张辅之论,作为“史书逾后则逾烦”之论据。
许冠三先生倾向以外篇为刘知幾早期之作这一角度来解释这种现象:“《杂说》中《宋略》一条之议论,亦表明该篇为早年之笔,……《宋略》条云,为明曹操之恶,陈琳为袁绍所撰至讨曹檄文,宜具录于青史。其说非但与多半成于中期之《载文》、《曲笔》有所抵牾,甚至与信为初入史馆所成之《疑古》篇异趣。”从写作时间来解释这种现象,将其视作作者自身对一个问题的理解有所深入,同时早期相对不成熟的观点依旧保留下来,或许是对此类问题的通解,但并不能成为《史通》外篇成立的理由。
从《史通》的成书过程看,内外篇的“重出”甚至“抵牾”,是作者刘知幾在撰述的过程中,对史料不同的利用和解读,以及例证安排所带来的结果。根据《史通原序》,其书始作于武后长安二年(702年),编次于中宗景龙四年(710年)。全书确定作于景龙四年之后的文字,仅有《忤时》篇篇末所记萧至忠伏诛之时,发生于玄宗开元元年(713年)。《史通》在编次后没有再进行全书的统一和修订,程千帆先生指出,“盖诸篇之成,艾历年载,先后所见,不无异同,而勒成一书,或乏整齐划一之功也。”以数年之力撰成一部长达四十九篇的著作,厘为二十卷,若成书后不加以修订的话,以唐初的书写条件,很难做到没有任何重复或矛盾之处,刘知幾在八年间及其后若干年中,有可能数次阅读并翻检《史通》所论及的“古今正史”及“杂述”,有些例证或许不是在同一时间段积累起来的,内外诸篇亦不成于一时。如《齐志》记载当世俗语鄙言之例,刘氏在《史通》多个篇目中反复提及,应当给其留下了深刻印象。
正是因为缺少编次后删去“重出”与“抵牾”之处这一过程,我们今天才可能读到《杂说》三篇为代表的札记,并且通过文本的对读,发现在承认《杂说》三篇为早期之作的前提下,后来居上的内篇诸论是另起炉灶之作。一方面,“重出”中引事及结论相类的部分,与“抵牾”之处一样,保留了刘知幾撰写《史通》的思考过程;另一方面,“重出”中“同理异事”的部分,在客观上为内篇相应的理论论述补充了例证,且引述更为详细。将早期以札记形式记录的例证较为完整地纳入内篇并非易事,选择骈文体式,实际上也为札记的连缀、拼接或扩展造成一定的困难。写作过程只能作为“重出”等现象的解释,并未触及外篇成立的本质原因,既然已经注意到“撷其精华以成内篇”有着文体体制以至于撰述方式的不同,那么我们便可以从这一角度,对《史通》外篇成立的原因进行探讨。
二、《论衡》的后继:“专书的专题研究”与札记体
宏观地看,《史通》内篇以三十六篇专题论文组成,由骈体撰写,从文体形式上看,继承了《文心雕龙》的体式,无法容纳在外篇占据主体地位的札记体。只有解释外篇本身的合理性及相对于内篇的自足性,才可能回答本文提出的核心问题:《史通》的外篇何以成立?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仅要考虑内外篇的文体体制,亦要考虑全书整体的学术渊源和理论体系。
众所周知,《史通》内篇皆为专题论文,论述史传体式、书法义例、史料来源及史书编纂等问题,与《文心雕龙》在理论体系上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如《六家》《二体》与“枢纽论”的《宗经》《正纬》《辨骚》对应,《载言》等诸篇“史体论”与“论文叙笔”对应,《叙事》等篇可与《情采》等“剖情析采”对应。但《文心雕龙》的理论体系未能为“专书的专题研究”留下空间,这种空白恰好为外篇以札记体的形式所弥补。我们知道,《文心雕龙》诸篇基本上不以专书为讨论对象,“文之枢纽”中的《宗经》和《辨骚》实际上和“论文叙笔”部分的史传与诸子一样,亦是某一种著作的总称,将其视作专书并不妥当。《史通》内篇继承了《文心雕龙》不作专论研究专书的做法,而史学的情况又与文学不同,对于齐梁乃至唐代以前,文学并不存在有一定系统的专书,而是以“集”的形成汇集某一家或某一类的作品,这与史学代有其书的著作形态截然不同。而史学专著是否有以专论形式进行讨论的必要,还是内篇诸多专题可以包含,从《史通》外篇《疑古》《惑经》《申左》的情况来看,为《尚书》《春秋》《左传》这三部兼具经史性质的名著单独立篇,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
从学术渊源上看,我们很容易将其与王充《论衡》中《问孔》《刺孟》《非韩》等论联系起来,毕竟刘知幾在《史通·自叙》述及六家汉魏子书对己作的影响时提到:“流俗鄙夫,贵远贱近,传兹抵牾,故王充《论衡》生焉。”《惑经》篇末更是直接指出了《论衡》的影响:“昔王充设论,有《问孔》之篇,虽《论语》群言,多见指摘,而《春秋》杂义,曾未发明。是用广彼旧疑,增其新觉,将来学者,幸为详之。”《论衡》中的《书虚》等“九虚”与《语增》等“三增”亦是以诸子传说的记事和书写为研究对象,从体式上看,“九虚三增”与《问孔》等三篇都是某一主题下,诸多事例的连缀,每个例子亦可以视作单篇札记。从《论衡》的相关篇章和《史通》外篇来看,在某种意义上,骈体专题论文虽长于类事用典,但在细致的文本解读与分析方面,并不具有优势,而自由灵活、格式化程度较低的札记,却可以弥补这一不足。
外篇《疑古》等专书的专题研究的成立,则是理论体系的需要、学术渊源的影响和文体体制的特点综合影响的结果。我们首先可以从撰述方式上分析其成立的原因。札记作为一种自由灵活的体式,在引述原始文本与论证方面,较之骈体文所作专论,有着极为明显的优势,以《疑古》篇为例,其篇开端虽花费相当笔墨论述古史“记言”“记事”的传统,与《六家》《载言》等篇有所重复,但其旨趣在于指出《尚书》“美者因其美而美之,虽有其恶,不加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加誉也”的弊端,在某种程度上,与《春秋》“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讳”的情况相通,《疑古》篇罗列十条“疑事”,而《惑经》篇条陈“未谕”者十二,与“虚美”者五,每一则札记均由引述和按语两部分组成:
《尧典序》又云:“将逊于位,让于语舜。”孔氏《注》曰:“尧知丹朱不肖,故有禅位之志。”案《汲冢琐语》云:“舜放尧于平阳。”而书云某地有城,以“囚尧”为号。识者凭斯异说,颇亦禅授为疑。然则观此二书,已足为证者矣,而犹有所未睹也。何者?据《山海经》,谓放勋之子为帝丹朱,而列君于帝者,得非舜虽废尧,仍立尧子,俄又夺其帝者乎?观近古有奸雄奋发,自号勤王,或废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始则示相推戴,终亦成其篡夺。求诸历代,往往而有。必以古方今,千载一揆。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谓之让国,徒虚语耳。其疑二也。
《虞书·舜典》又云:“五十载,陟方乃死。”《注》云:“死苍梧之野,因葬焉。”案苍梧者,于楚则川号汨罗,在汉则邑称零、桂。地总百越,山连五岭。大风婐划,地气歊瘴。虽使百金之子,犹惮经履其途;况以万乘之君,而堪巡行其国?且舜必以精华既竭,形神告劳,舍兹宝位,如释重负。何德以垂殁之年,更践不毛之地?兼复二妃不从,怨旷生离,万里无依,孤魂溘尽,让王高蹈,岂其若是者乎?历观自古人君废逐,若夏桀放于南巢,赵嘉迁于房陵,周王流彘,楚帝徙郴,语其艰棘,未有如斯之甚者也。斯则陟方之死,其殆文命之志乎?其疑三也。
刘知幾对尧舜禅让之事产生怀疑,其证据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其他文献中的古史记载,如《汲冢琐语》《山海经》;其二是政治规则,舜死于苍梧这种偏远蛮荒之地,必未善终,将其与上古秦汉黜位而流放的帝王相比,其实一也;其三则是与近古,即魏晋南北朝禅让的情况对比,舜废黜尧后立其子丹朱,继而篡位,这种情况在后代不绝于史书,所谓“黜兄而奉其弟者”,如齐明帝萧鸾废黜郁林王而立其弟海陵王。就直引他书作为旁证而言,札记较为便于罗列和排比原始材料;而其他两者不拘用散用骈,《疑古》述苍梧之荒凉,帝舜之栖皇,与诸多人君放逐之例,用骈而不用散,考虑到内篇亦有直接引用经典而不避散体之处,刘知幾选择札记体并非完全出于回避骈文引述原文不便的考虑。
究其学术渊源,王充《论衡》在考据方法和撰述方式两方面,为刘知幾提供了先例,如《书虚》篇:
传书言:延陵季子出游,见路有遗金。当夏五月,有 披裘而薪者。季子呼薪者曰:“取彼地金来。”薪者投镰于地,瞋目拂手而言曰:“何子居之高,视之下,仪貌之壮,语言之野也?吾当夏五月,披裘而薪,岂取金者哉?”季子谢之,请问姓字。薪者曰:“子皮相之士也!何足语姓字?”遂去不顾。
世以为然,殆虚言也。
夫季子耻吴之乱,吴欲共立以为主,终不肯受,去之延陵,终身不还,廉让之行,终始若一。许由让天下,不嫌贪封侯;伯夷委国饥死,不嫌贪刀钩。廉让之行,大可以况小,小难以况大,季子能让吴位,何嫌贪地遗金?
季子使于上国,道过徐,徐君好其宝剑,未之即予。还而徐君死,解剑带冢树而去,廉让之心,耻负其前志也。季子不负死者,弃其宝剑,何嫌一叱生人取金于地?
季子未去吴乎?公子也;已去吴乎?延陵君也。公子与君,出有前后,车有附从,不能空行于途,明矣。既不耻取金,何难使左右?而烦披裘者?
世称柳下惠之行,言其能以幽冥自修洁也。贤者同操,故千岁交志。置季子于冥昧之处,尚不取金,况以白日,前后备具,取金于路,非季子之操也。
或时季子实见遗金,怜披裘薪者,欲以益之;或时言取彼地金,欲以予薪者,不自取也。世俗传言,则言季子取遗金也。”
对于季子呼披裘取薪者取金的传说,王充的辨正是首先是根据《史记·吴世家》记载季子的“廉让之行”,不肯受吴主之位,并列举同样有让国之行的许由(不贪封侯)和伯夷(不贪刀钩之利)作为参照,以“大可以况小”的逻辑,辨正季子必不贪取遗金;其次,季子不负徐君,在其死后依然以宝剑相赠,更加有力地证明其廉让不贪;再者,以季子的地位(“公子与君”),必定有随从可以驱使,无须劳烦生人;高洁如柳下惠者,处于幽冥之中尚可独善自身,季子之操守不亚于柳下惠,怎么会白日取金于路呢?最后,王充还试着推断真实的情况:季子出于同情使薪者取金于地,讹传为使薪者为己取金。在历史事实(季子让国)的基础上,按照情理(“廉让之行,大可以况小”)与经验(“公子与君,出有前后,车有附从”)进行推断,并与同类人物(许由、伯夷、柳下惠)进行比较,从而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王充的证据主要是来源于季子等人“廉让”德行的可靠记载,以此否定不可靠的传说。
《书虚》篇还辨正了“颜渊与孔子俱上鲁太山,孔子东南望,吴阊门外有系白马”之事,与季子故事不同的是,这个传说涉及到超自然力量,王充的依据,不仅有经验与情理层面的“盖人目之所见,不过十里;过此不见,非所明察,远也。”亦有追究文献来源的意识:“案《论语》之文不见此言;考《六经》之传,亦无此语。夫颜渊能见千里之外,与圣人同,孔子、诸子,何讳不言?”此处的诘问,也暗示了王充对《论语》等经典文本的认同与维护。此外,王充亦充分运用了比较的论证方式:“秦武王与孟说举鼎不任,绝脉而死。举鼎用力,力由筋脉,筋脉不堪,绝伤而死,道理宜也。今颜渊用目望远,望远目睛不任,宜盲眇,发白齿落,非其致也。”
由此可见,《书虚》篇在论证中以其他更加可靠的历史记载为依据,并参照同类人物及其事迹、生活经验与人之常情,对诸子传说中的虚设之事进行辨正,《史通·疑古》无疑在研究方法上继承了《论衡》。如果说《书虚》等篇批评的对象是“世间传说诸子之语,多欲立奇造异,作惊目之论,以骇世俗之人;为诡异之书,以著殊异之名”,以此纠正“世信虚妄之书,以为载于竹帛上者,皆贤圣所传,无不然之事,故信而是之,讽而读之”的风气,针对的并非“六经”正史等权威性文本,但《语增》篇涉及到与《尚书》相关的内容,与《疑古》篇的关系更加直接:
传语又称:“纣力能索铁伸钩,抚梁易柱。”言其多力也。“蜚廉、恶来之徒,并幸受宠。”言好伎力之主,致伎力之士也。
或言:“武王伐纣,兵不血刃。”
夫以索铁伸钩之力,辅以蜚廉、恶来之徒,与周军相当,武王德虽盛,不能夺纣素所厚之心;纣虽恶,亦不失所与同行之意。虽为武王所擒,时亦宜杀伤十百人。今言“不血刃”,非纣多力之效,蜚廉、恶来助纣之验也。
之后王充在案语中引《尚书·武成》“血流浮杵”之说,指出其与“兵不血刃”的矛盾,进一步证明此乃“语增”现象,《疑古》篇亦云:“夫《五经》立言,千载犹仰,而求其前后,理甚相乖。何者?称周之盛也,则云三分有二,商纣为独夫;语殷之败也,又云纣有臣亿万人,其亡流血漂杵。斯则是非无准,向背不同者焉。”在此基础上,王充从符瑞、实力、异相、形势等方面,将周武王与后世的汉高祖作一比较,指出“高祖伐秦,还破项羽,战场流血,暴尸万数,失军亡众,几死一再,然后得天下,用兵苦,诛乱剧。独云周兵不血刃,非其实也。”这种以后世尤其是近代史事与上古相比的论说方式,刘知幾在《疑古》篇亦有继承,前引第二则“观近古有奸雄奋发”,与第四则“若启之诛益,亦由晋之杀玄乎?若舜、禹相代,事业皆成,唯益覆车,伏辜夏后,亦犹桓效曹、马,而独致元兴之祸者乎?”等,不一而足。
刘知幾在《自叙》篇自述其学术渊源,故《论衡》对《史通》的影响为学术界所重视,但大多针对《论衡》“疾虚妄”的主旨对刘氏的影响,相对忽视文本研究方法和撰述方式层面上的重要影响。通过对读,我们发现,《史通》外篇《疑古》等篇条列某一专题的例证而成篇,每一例证由引述和按语两部分构成,注重不同文献来源、经验与常理、同类人物及其形式的比较方面,均继承了《论衡》的论述方式。
三、《史通》外篇成立之原因蠡测
再次回到《史通》内外篇关系这个问题上,从旨趣上来看,《疑古》篇对《尚书》所记载诸多古史的疑问,与内篇《采撰》《书事》有相关之处,两篇却未将《疑古》的任何内容纳入。《采撰》篇的核心在于讨论史料的可靠性,“百家诸子,私存撰录,寸有所长,实广闻见。其失之者,则有苟出异端,虚益新事。”其篇从四个方面总结魏晋南北朝史学在取材方面的缺失:其一是取材于志人志怪小说,如《语林》《世说新语》《幽明录》《搜神记》等“或诙谐小辩,或神鬼怪物”的内容;其二是取材于郡书及家谱等“矜其州里,夸其氏族”之作,有失真实;其三是讹言与传闻;其四是流俗因为地域和时间的阻碍,难以获知真相。《书事》篇从编纂的角度讨论史书取材,亦对玄虚及琐碎之事入史颇有不满,其篇亦指出“近代史笔,叙事为烦”的四大缺失,分别是祥瑞、入觐、虚衔和世官。
值得注意的是,内篇有意偏重论述“近代之史”,即魏晋南北朝史书,而对于上古三代之书,常以原则和典范目之。“以经论史”是刘知幾的一大准则,有论者以内篇尊崇经术,而外篇“反经合义”,笔者认为,这一分界乃刘氏隐藏在其书之内的“断限”。虽然《六家》《二体》至于《序例》等篇在溯源之时,必然会较多地涉及《尚书》与《春秋》经传,但之后的篇章溯源于此亦是常见的,更重要的是将其作为准则批评汉代之后的史学著作,如《编次》论“《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之者雁行鱼贯,皎然可寻。”按照时间顺序编排事件,是以《春秋》为代表的编年史的做法,刘知幾以此为准则批评《汉书·楚元王传》将刘向、歆父子纳入其篇,“但交封汉始,地启列藩;向居刘末,职才卿士。昭穆既疏,家国又别。适使分楚王子孙于高、惠之世,与荆、代并编;析刘向父子于元、成之间,与王、京共列。方于诸传,不亦类乎?”这种古今对比的意识在很多篇章中得到强调,《称谓》“至于近古则不然”,以下论三国史书贬“吴、蜀号谥,呼权、备姓名”;《载文》篇指出汉代文章虽然辞赋有虚矫之处,其他大抵犹实,“至于魏、晋已下,则讹谬类同”,并总结虚设等五失;至于《邑里》篇所论以郡望代替籍贯的做法,本为典午南渡后风气,五经与先秦诸子原不涉及此类问题。
从著述目的的角度来理解,刘知幾“私撰《史通》”有其现实针对性,魏晋南北朝史学作为“近代之史”,许多风气对唐初依然有很深的影响,故而内篇针对“近代”立论,实则刘氏为己作设置“断限”。而另外一个原因在于,内篇的专题论文,实际上缺乏对于某个历史文本的细致分析,骈文虽然适合事例的列举,但详尽地说明与分析却非其所长。在内篇中,类似《疑古》其三的例证分析即便可以用骈文撰写,但连续十例连缀成篇,必然从根本上打破专题论文本身的体式,若不详论与尽量穷尽相关事例,则又不足以服人。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看,《疑古》乃至外篇的成立都具有必然性。
《惑经》论《春秋》之义,“未谕”者有十二,后人褒美《春秋》,而“虚美”者有五,亦需要有一种条列论据的方式述之。与《疑古》篇有所不同的是,《惑经》的关注点多在《春秋》具体记事未能遵循其书法义例之处,如果说《疑古》篇质疑《尚书》中的古史记载多用其他文献和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依据,那么《惑经》篇则是用《春秋》本身的规范来重新审视《春秋》,如“未谕”者十二中,其一批评襄公七年、昭公元年、哀公十年,郑、楚、齐“国有弑君,各以疾赴,遂皆书卒?夫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凡在含识,皆知耻惧。”其七在指出义例本身的同时,“凡在人伦而不得其死者,邦君以上皆谓之弑,卿士已上通谓之杀。此又《春秋》之例也。案桓二年,书曰:‘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僖十年,又曰:‘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夫臣当为杀,而称及,与君弑同科。苟弑、杀不分,则君臣靡别矣。”《左传·宣公十八年》曰:“凡自馁虐其君曰弑。”故而《春秋》弑君书“卒”,杀臣称“弑”,不合义例;其四指出,“哀八年及十三年,公再与吴盟,而皆不书。桓二年,公及戎盟则书之。戎实豺狼,非我族类。夫非所讳而讳,谓当耻而无耻,求之折衷,未见其宜。”刘知幾自注补充哀公八年及十三年杜预注“不书盟,耻吴夷也”“盟不书,诸侯耻之,故不录也。”《春秋·桓公二年》则记“公及戎盟于唐”,刘知幾批评《春秋》与非我族类之戎结盟则书,而与吴盟则讳,指出其中的双重标准。类似的例子亦有其五批评《春秋》书阳虎之叛,“弓玉中亡,犹获显记;城邑失守,反不沾书。略大存小,理乖惩劝。”同样,未成君而不避讳为《春秋》之例,“何为般、野之殁,皆以名书;而恶、视之殂,直云‘子卒’。”
这种“以《春秋》证《春秋》”的方法,或许受到《论衡·问孔》篇提出“以《论语》证《论语》”之启发:“案贤圣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后多相伐者,世之学者,不能知也。”刘知幾在《惑经》篇首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其间切磋酬对,颇亦互闻得失。”并列举“子见南子”和“杀鸡焉用牛刀”等王充在《问孔》篇中辨正过的事例,“互文得失”之语暗示了《惑经》一篇对《问孔》所谓“上下相违”和“前后相伐”的继承,王充论宰我因昼寝而孔子责之以“朽木不可雕也”(《论语·公冶长》),然而王充指出以“朽木、粪土,败毁而不可复成之物”的大恶,来责备昼寝这样的小过,实在难以服人;更何况,宰我位列孔门四科之“言语”一科(《论语·先进》)。同样,孔子以九夷为“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论语·子罕》)亦与“夷狄之有君,不若诸夏之亡”(《论语·八佾》)矛盾。《史通》的表达在整体上较《论衡》为简洁,许多口语化的、从正反两方面申说的设问却不为刘知幾所采用,这应当是在继承王充《论衡》撰述方式之外,在写作方面的改进吧。
《史通》外篇诸作如《疑古》《惑经》《申左》乃至《汉书五行志错误》与《五行志杂驳》,无疑皆属于专书之论,但又不是有关某一书某一篇零散议论的连缀之作,无疑具有极强的专题倾向。《申左》甚至改变了前两篇以札记连缀而罗列例证的方式,采用专论体的形式,分析“《左氏》之义有三长,而二传之义有五短”;《点烦》虽为事例的连缀,实则以“画地成图,山川之形势易悉”,辅助内篇《叙事》的理论论述,以实例展示史文何以简要,从这个角度看亦有集中的主题;《汉书五行志错误》则“条其错缪,定为四科”,其中第二科“叙事乖理者”分为“徒发首端,不副征验”等五流,第三科“释灾多滥者”更是分为“商榷前世,全违故实”等八流,第四科“古学不精者”亦分为“博引前书,网罗不尽”等三流,虽然分类有过细和重合之处,但其证明了刘氏对《汉书·五行志》及董仲舒和刘向等学者的解释有着相当深入的探究,分类本身是处理原始材料的结果,同时也是作者试图寻找规律和建立一个新体系的结果。
即便《杂说》三篇的主题相对没有特别集中,刘氏依然按照所讨论的专书简单分类,《杂说下》则论“诸史”“别传”,另有“杂识”十条。“别传”以杂史杂传为批评对象,在主题上多强调“实录”,比如刘向《列女传》失实,汉人辞赋之夸饰与“伪立客主”,嵇康《高士传》取材《庄子》寓言等;而“杂识”则强调破除门户之见,反对以私心偏袒撰史,以札记为主却形散神聚。
因此,《史通》自身提供了充足的文本证据,来证明外篇是一个相对独立于内篇的体系,特色在于“专书的专题研究”,简单将其视作刘知幾随写随编的读书札记并不可取。就四部著作分内外篇的传统来看,余嘉锡先生在《古书通例·论编次第三·古书之分内外篇》中指出:“凡以内外分为二书者,必其同为一家之学,而体例不同者也。”并列举《韩诗》内外传、《左传》与《国语》(《春秋》外传)、《淮南子》内外篇、《抱朴子》内外篇等例证明。窃以为《史通》内外篇体例与内容的差别,与葛洪《抱朴子》的相似:“其《内篇》言神仙、方药、鬼怪、变化、养生、禳邪、却祸之事,属道家;其《外篇》言人间得失,世事臧否,属儒家。”在继承了不同的学术著作及其撰述方式,因而建立了两个密切关联但又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在认识到这一点之后,大多以札记形式撰成《史通》外篇,其成立不仅是合理的,对于《史通》整体的理论体系而言,亦是极为必要的。
总体而言,从撰述方式的角度看待《史通》的文体形式,一方面,我们看到了刘知幾在继承汉魏子书传统的专题论文形式之外的突破与拓展,另一方面,重新认识《史通》的理论体系、学术渊源和撰述方式之间的关系,以此作为理解《史通》编纂与成书的重要基础,所谓“重出”或“抵牾”仅仅是写作本身表现出的疵病,绝非认识外篇学术性质及撰写目的的关键。《史通》外篇之所以成立,是由全书的理论体系和史学批评的特点所决定的,将外篇视作刘知幾的读书札记或者内篇的初稿,则未能认识到刘氏撰述的用意。